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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下当初前男友让我用我的身份办理的他说他还,后来分手了他只还了三次还有四千没还,没有告诉我他没还完。我就忘记这个事了,过去五年了今天找到我说我当初没还完,现在要我还四万多,我该怎么办,前男友不管了,我只还四千行不行!

消费者维权 2017-04-11 11:0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是以您的名义贷款的,您需要承担偿还责任,您偿还后可向对方追偿。
  • 你好,不行的
  • 要看担保合同约定
  • 你好,还款后向其追偿,主张偿还的诉讼时效为2年,超过的一般视为放弃诉讼追偿的权利;诉讼时效因债务人承诺限期给付情况而延长(一般可以书面承诺和口头承诺录音为证据证实这事)。 首先要写一份合格的起诉状,诉状的内容包括原告、被告的基本情况(明确的姓名、住址、职业、年龄、工作单位等)、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其次,要提供主要证据的复印件以及原告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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