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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和公司签了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月工资5000元,我的工作是司机,第一天去上班,老总让我垫付了3600元去买了礼品,一位公司的部门经理把车开过来,我接到车开出去就发现车有问题,发动机噪音很大,方向发摆,问部门经理什么时间保养的车,他说他也不知道,车开出去十来公里就熄火了,结果是油底壳漏油把油漏完了发动机烧了,其间水温表没有异常,机油报警灯没反应,这样公司也没继续让我去上班,让我在家等电话,过了两周车俢好了,公司扣了我垫付的3600元钱和结算了我的工资补了我550元,让我等电话,请问这修车费用让我承担合理吗?我还有必要等电话再去上班吗?能辞职吗?

其他 2017-04-12 14:1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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