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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3月5日提交了辞职信,就以身体不适为由请假一个月,老板也批假了。这一个月的假期可以算入“提前30天辞职”内吗?收假后,我可以直接离职吗?可以要求公司结算之前我正常上班而未发的工资吗?

其他 2017-04-13 10:5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正常办理离职手续就可以了。因您已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您正常上班期间的工资,用人单位必须支付。这与您后面请假是不冲突的。
  • 应该算了!
    【追问】如果我有18天的假,可以算在辞职30天之内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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