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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题,今年4月4日我的皮卡车与摩托车发生事故,造成对方一人轻伤,一人左腿粉碎性骨折。事发时我的车辆没有年检,但保险还没过期。现在责任书还没下来,我问了保险经纪人,他说没年审商业险不赔付,交强险可以赔付。可是伤者的医药费那里数额有点大,没商业险的话对家里负担会过重。而且,之前购买保险时保险经纪人也没有跟我说过没年审商业险不赔付的问题,皮卡车过多一个礼拜就要到强制报废日期了,皮卡车的年检一直都是保险经纪人代办的,去年12月对方代办年检的时候年检不了,保险经纪人也没有跟我说过出事故商业险将不赔付的提醒,现在出事故了,如果到时候商业险不赔付,我能否起诉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没有对商业险的免责条款进行明确说明,且在得知我车辆不能年检的情况下也没有进行提示和解除商业险,这种情况,我起诉的胜率大吗?

其他 2017-04-14 11:2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依法委托律师根据保险合同起诉对方,要求对方承担法律责任
    【追问】我这个属于保险合同纠纷吗?起诉的胜率高吗?
  • 可以让交警部门通知对方,让交警主持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功的话,可以找对方保险公司,让保险公司进行赔偿,如果保险公司也拒绝赔付的话,就只能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你自身的权益。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以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来确定。 一般交通事故,事发之后十日内应当制作事故责任认定书。因为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能够和解是对双方都有利的事,不必要在去走漫长的诉讼程序。但是和解会面临着两个重要的问题,一是如何和解?二是和解以后对方反悔或者不履行和解协议怎么办?至于如何和解,适不适合和解,这个需要看双方的意愿,只要双方有能够在一定条件下达成一致的可能,建议还是尽量去争取和解,尽快了解此事。但是需要注意一点的是和解尽量不要口头的方式形成,最好签订一份和解协议,以免双方事后再因此事而发生争端。而至于和解以后,一方反悔或者不履行和解协议,那么拿着和解协议可以直接起诉对方,要求对方履行和解协议。
    【追问】我想问的是我这边的保险公司如果拒赔,我该怎么起诉,伤者那边没有关系,主要问题是我这边的保险公司如果以事故车辆没有年检为理由拒赔我该怎么起诉,还有起诉的话胜率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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