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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没结婚前就说不要孩子,他同意了我们才结婚,在农村摆了结婚酒席,我们俩没有同居,也过了礼了,过的礼也都花在男方那边了,结婚以来没花过他家钱,我挣钱他花我的,大小事我操心,过不下去了说离婚,他家跟我要彩礼钱,我应该赔偿他家吗?

离婚 2017-04-14 13: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返还彩礼的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你好 双方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已共同生活,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的,法院可以根据共同生活时间、生育情况、未登记原因、彩礼数额、彩礼使用、回礼情况以及当地风俗习惯等因素,确定是否返还。需要返还的,可以根据前述因素酌情确定返还数额。。
  • 登记后共同生活的彩礼一般不退,男方能证实因给付彩礼造成生活困难的适当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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