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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家(甲方)有一栋自建房与乙方签订了租房合同,合同约定自甲方收到乙方押金及预付三个月租金及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签订时,乙方说签订合同第二日付押金和租金,但签订合同当日甲方短信通知乙方先不要付押金和租金并需要修改合同,乙方收到短信后有回复,之后乙方也一直没有支付押金和租金。(交付押金和租金没有规定时间)问题:现在甲方想要解除租房合同,该如何做才能有效解除并减小损失(乙方之前有提到过签完合同后会找人做设计,但不确定是否已找)。

其他 2018-01-17 06:4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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