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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某多年前与张某谈恋爱时正巧赶上单位分房子,当时如果是已婚的按两个人的工龄交钱就可以少交一些钱。徐某想迟早要和张某结婚的,因此就将张某的名字报了上去,可没想到后来两人分手了。许多年过去了,徐某早已结婚,一次偶然的机会查出房屋共有权人竟是徐某和张某两个人。可这么多年过去了和张某一直都没有联系过,而且张某是外地人,住址什么都不知道,当初上报单位时也没有留下身份证号码和照片等。现在房子没有张某同意就不可以买卖,可找张某就像大海捞针。请问徐某该怎么办呢?急等指点,谢谢!

离婚 2009-03-09 11:1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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