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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县城买一栋电梯楼房,那个楼盘巳售完,买的房屋是开发商抵给地主地基的房屋,请问怎样才能规避一房多卖,购房合同怎样写

其他 2020-01-31 10:19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现在已经签订买卖合同了吗?具体怎么约定的?开发商是否有相应的5证?可委托律师审查合同,避免后期纠纷。如需,可来电咨询,我们会尽力保护您最大的权益。
  • 你好,开发商的证件都齐全吗?该房屋有没有办理过抵押登记?建议你先来电跟我说一下具体的情况,了解详情后给你进一步的法律指导。
  • 您好!可以进行预告登记,若仍存在一房多卖可以要求交易的双方给予赔偿,具体情况您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方便及时为您解答。
  • 还建房,只有办证过户才能完全确保安全,前面就靠合同维权。可委托我们给您拟定专门的合同。
  • 房屋买卖合同通常在下列情况下是无效的:
    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
    产权没有登记过户,合同无效
    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
    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
    单位违反规定购房,合同无效
    价格欺诈,显示公平,合同无效
    非法转让,合同无效
  •   那该如何避免掉进“一房二卖”的陷阱呢?
      买房前:
      1、了解开发企业的资质、信誉度等。
      2、看开发企业的开发经营资质是否合法,有没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3、看开发企业“五证”是否齐全,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
      4、及时向律师咨询购房注意事项。
      5、尽量到售楼处购买房子,不要贪图便宜买低价房。
      买房时:
      1、交购房款和网签要同步进行。签订的购房合同必须选用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和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根据目前的房屋买卖交易设置,网签可以使房产交易透明化,通过规范合同文本,充分保障买卖双方的合法利益;通过备案有效防止一房二卖。
      2、要调查所购房屋的产权,提存房屋产权证。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到正式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之间还有一段时间。由于房地产市场价格的波动,卖房者有可能在这段时间内将房屋以较高价格转让给第三人。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购房者要调查所购房屋的产权,提存房屋产权证,对卖房者一房二卖的行为加以防范。
      3、尽量要求在房屋交易中心登记后再向卖房者支付首付款。这样可以避免卖房者一房二卖,诈骗购房者的购房款。
      4、房屋交付时,购房者要向开发企业索取《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
  • 为预防开发商一房多卖的情形,方法一:购房者可以可以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双方约定到的当地房管部门进行预告登记;方法二:买方可以在签订合同时把违约金数额约定的高一些。更多详细内容   怎样预防开发商一房多卖?   方法一:可以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双方约定到的当地房管部门进行预告登记。   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第二十条规定:“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这一条规定的预告登记主要是限制卖方与买方签约后再出售房屋并转移产权给第三人,但预告登记后,必须三个月内进行过户登记,否则预告登记自动解除。   注意: 预告登记需要双方约定,不是强制性义务,如果卖方不同意进行预告登记,买方的合法权益还是得不到保障。   方法二:买方可以在签订合同时把违约金数额约定的高一些。   例如条款约定“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守约方有权选择定金罚则或要求对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ls__的违约金。”   方法三:约定一方违约时,违约方赔偿守约方合同约定价格与违约时房屋市场价格的差价部分。   在合同的补充条款中把这一条违约责任修改为:一方违约时,违约方赔偿守约方合同约定价格与违约时房屋市场价格的差价部分。这样,如果房价上涨时卖方违约,就需赔偿买方该房屋房价上涨的部份;同样,房价下跌时买方违约,就需赔偿卖方该房屋房价下跌的部分。如果这样约定,无论动荡的房市价格如何涨跌,双方都会考虑到违约的成本而不会轻易毁约,可以防范于未然,打消双方签约时的顾虑,从而维护诚实信用原则及交易的稳定性。 更多网友还关注: 开发商“一房多卖”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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