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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我老婆都不是成都人,但我们想离婚,可以在租房所管辖区域离婚吗?

离婚 2017-04-21 14:00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协议离婚的在原登记机关或者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离婚,诉讼离婚的原则上向被告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5〕5号)第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你好,协议离婚必须在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诉讼离婚可以在被告方经常居住地起诉离婚。
  • 是可以法院调解离婚
  • 长期居住地的话,可以办
  • 您好,如果在成都有居住证明的,可以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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