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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结婚2016年4月24日结婚,现在有两个小孩,女儿今年九岁,儿子今年五岁,我跟他老表一起开店,因一点小事争吵,然后他就说都是我的错,已经和我冷战一个月了,昨天我打电话给他,他还很生气,不理我,我现在想和他离婚,我和他每次说不到两句话就吵架了

离婚 2020-03-23 03:22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你想离婚的话那个双方协商如果他打算离婚一致,可以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如果不能达成离婚协议单方要求离婚的就向人民法院起诉
  •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以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孩子一般会一人一个,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
  • 法定的准予离婚的情形。《婚姻法》第32条:
      1、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2、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3、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4、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若夫妻离婚双方是协议离婚,法院一般做以下处理:
    (1)离婚家庭的孩子随父方生活还是随母方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
    (2)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应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关于孩子随哪一方生活。
    (3)在离婚之诉中,如果双方就孩子抚养问题达成协议,一般法院会尊重其协议。
    (4)但是双方协议由父方或母方抚养孩子对孩子正常生活有严重不利的除外。
    (5)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孩子的,应该尊重双方协议。 同时夫妻双方可以在协议中对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分割进行约定。
  • 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办理啊
  • 可以提起离婚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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