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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开了间服装店,有个晚上,我叫我哥帮我看会店,我回家吃饭。在吃饭期间,有个大家熟识的朋友过来店了,搞着搞那,摆明就是在捣乱的那样。我哥看不惯,大家发生了口角,于是我哥先出手打人,大家在打的过程中,把我的店搞砸了,而我哥身体也没啥大碍,而那朋友则给打伤了额头,爆了点血(看起来伤势不是很严重)。后来报警了,对方要我赔偿2500,后来我们觉得吃亏,给了他2000. 事后,我完全觉得不公平,如果每个人都用这样的方式过来捣乱,虽然是自己先动手,那我以后还能做生意吗? 请大侠给点评论。

调解 2009-03-14 13:4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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