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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1.我男朋友在一些借款平台借过钱而且还在很多的平台注册过账号但也借款今年我经常接到一些催款电话说他在某某平台逾期了多少钱欠了多少钱收到短信我都他看其中大部分的平台他都没有在里面借过钱为什么会有还款信息?2.平台把他手机通讯录都打遍了今天我收到了一条短信让我有点担心短信内容(你等死吧2000多元你都不还,我们打包移交你当地的讨债公司,已经给你定位了: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一路181号-195号,今天七点处理不了,明天直接上门)这条短信我不不知道说的2000是谁欠的钱而且我也没有借过2000的钱上面的地址跟我住址相近但不精确算是恐吓吗可以报警处理吗3.之前我接到了一通电话他说我男朋友借钱逾期之类的我建议他报警他们不愿意报警想让我帮我男朋友还我说我不还之后他就开始用恶意骂我而且同一个电话经常自称不同的平台这该怎么解决呢?

刑事辩护 2019-01-15 14:5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借条有借款金额、利息及签名,应是有效的。没有具体的还款期限,根据合同法规定,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返还。至于能否连本带利讨回,关键是看是否中断诉讼时效;是否中断诉讼效,又关键是看你是否向对方主张权利或对方是否同意履行还款义务等。建议债权人提出还款主张并让对方提出还款期限、订出还款计划等,并让对方签名以此作出主张权利的起始时间的计算依据,应该说连本带利讨回问题不大。  第一、没有履行期限的债务关系,按照《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第二项第二款的规定,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第二、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  第三、债权人若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 你的客户拖欠货款属于他违反约定,他的行为构成违约。如果你们在合作协议中约定了如果对方没有支付货款你可以取回货,你可以要求。但是你就没办法主张货款了,只能主张对方的违约责任。如果想要货款,在对方违约的情况下,建议你还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吧。
  • 1、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不属于警方管辖的范畴,债权人报警后,警方亦不会予以受理,会告知当事人到人民法院起诉。
    2、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债权人如果没有证明借贷关系合法有效的证据,应当尽量多的搜集证据,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对话录音、电话录音、短信记录、V信记录、QQ聊天记录、银行流水、知情者人证或书证等证据,所有证据均互相印证,且共同指向债务人欠债权人钱的客观事实。
    3、债权人在搜集到足够合法有效的证据后,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发布支付令。维护己方债权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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