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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人因为我们河涝湾朝南拆迁不合理,去矿务局办公楼门口的马路上参加了堵路集体活动。结果让太原市公安局万柏林分局矿区责任区刑警队以寻衅滋事刑事拘留了。我想知道我怎么样可以要求让我爱人回家了。

其他 2017-05-02 21:5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这种情况主要是属于反映问题,不构成寻衅滋事罪。
    【追问】现在我爱人被拘留在太原市第一看守所,我该怎么办才能让我爱人回家了?
    【回答】放在第一看守所,应当是对这个事件很重视,建议委托律师处理,因为您现在看不到人,更不了解更多的法律程序。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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