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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这边是这样的情况,我这边开的是小型饭店,现在生意不好,我转让了,我提前一个星期通知员工了,工资结束发清,可是他们现在要我赔偿工作?没有合同,都是临时工。怎么办?

离婚 2017-05-01 10:0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具体情况 建议先跟人事主管人员协商,协商不成,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协商吧,要不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不签劳动合同,要赔偿双倍工资的。经营发生变化,解除劳动关系是可以的,但是要提前一个月通知或者多发一个月工资才行。既然请了工人来工作,就要遵守法律规定,保障工人的劳动权利,不是做一天发一天工资那么简单的事情。
  • 这样要赔偿的,提前一个星期不合法的,起码提前一个月。工龄补偿加一个月代通金是最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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