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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老是于三月三十一日在拆迁工地干活,不幸砖墙倒塌,五根胁骨骨折,工头共领去医院看了两次,一共开了十五天的药,当时也没住院,药吃元后,给工头打电话,工头说不管了,人也叫不来,请问,我要如何打这场官司

抵押担保 2017-05-02 09:0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属于工伤的,至于赔偿要看具体情况的,本案的处理方式有两种,1、如果员工和单位之间有劳动合同,则员工的事故可以认定为工伤,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即使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只要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其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列第14条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具体的工伤待遇有一次性伤残赔偿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津贴等;2、如果单位不承认与员工存在劳动关系,而劳动者又没有证据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则可以按雇佣关系中人身损害赔偿的要求向单位索赔;具体的索赔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精神损失费等,这两种处理方式都可行,建议委托你们当地律师帮你们计算
  • 两个选择,一个选择工伤,一个选择人身损害赔偿
  • 你好,注意保留证据,可以起诉。
    【追问】证据只有CT和医院的药费,没住院,最后一次和工头的电话录音,请问可以是证据吗?起诉后,我有羸的把握吗
  • 协商不成可以按照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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