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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医院工作稳定,月入约有2千多,他是某企业的普通员工,现月入约有1千8左右婚。我们注册前购一房产,他父母出资4万1千块,我出资9千,他没有,房子的余下的房款是以我父母的名义跟一母亲的朋友借钱一次性支付的,房子的装修款也是我父母全部付出(我在当中也有付出1、2万左右)。当时为方便他(是茂明人)异地购房入户,所以房产证是我和他二人名字。我们结婚至今有5年,刚育有一女。他自买房时已离职,约有一年半到两年没有工作,期间,他有用我本来的积畜炒过股票和做过点小生意,均亏。现若离婚,房子若卖掉所得款,一般如何分割?女儿的抚养权我能有几成把握?我能向他追讨婚姻存续期间的他用于炒股做生意的钱吗?那应该算是我婚前的我自己的财产吧?等问题

离婚 2011-07-07 09:4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孩子未满两周岁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支付固定收入的20-30%作为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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