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是2007年11月进入公司作销售,在09年7月上班时脚骨折,然而公司人事部却劝我叫我不要报工伤,他们因为有指标,一年里规定工伤几个人,而那年人已满,我报了就要扣他们钱,所以他们就和我谈话说给我报销医药费,而且发我全工资,10年12那个脚又在上班时扭伤了筋还在老地方休了,看了好几个月,也休了4个月,到现在那个地方也就是小脚趾走路时间长了还会疼,脚背上的那个筋还疼,像这几天下雨就有感觉,而用人单位在4月27给我开了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后就一直没任何消息,还说要给我补偿费用,可到现在都没有,我不知道该咋办?谢谢你们帮帮我,给我一个解决的好办法,谢谢

其他 2011-06-18 14:55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上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