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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拆迁房在拆迁签字时;是由户主的母亲居住,因为是母子关系、户主又长期在外工作,故拆迁协议是由母亲代签,拆迁协议等一切手续现都在母亲手里;拆迁房回迁交房时;母亲拿了户主的身份证复印件,没有经过户主本人同意,私自到物业偷偷交了回迁费用,并且还将原来户主名字更改为她的名字;拆迁协议还是户主本人没有更改,像这种情况房产证能办成母亲的吗?我怎么防止她办理房产证更改名字,或者私自买卖?我们家兄弟姊妹7个,都已成家了,这种做法合法吗?我下一步该怎么做?谢谢

刑事辩护 2017-05-08 20:25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从你描述的情况看,你的母亲办理房产的行为应属无权代理。你可及时向房产登记机关或代办机构提出异议。如果已经以你母亲的名字登记房产的,你可以向登记机构提出异议登记,然后向人民法院提起确权之诉。有需要的,请电话联系。
  • 带上拆迁协议去要求变更房产证名字
  • 双方协商解决,
  • 若是拆迁房属于你财产,你母亲未经过你授权是无权代理。房产证办理跟户主一般是没有关系,建议具体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只能通过法院起诉确认
  • 如果拆迁协议是母亲代签,并且未取得你的授权,其行为属于无权处分。你应该到房屋登记部门投诉,要求其改正错误,否则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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