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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右拐,公交车是直行,发生交通事故啦,交警过来说我全责,罚200扣3分,我觉得罚款正常,不应该扣分,我觉得扣分不合理,对吗?

其他 2017-05-07 13:0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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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记分和罚款是同时进行的,只要交了罚款,记分就消除了。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不要累计达到12分,如果累计达到12分,即使前边的罚款已经交清,但也仍要按记12分处理的。 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与记分同时执行。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 一般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若对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不服,可以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其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 你好,可以申请复核。。
  • 你好,可以申请复议。
  • 您好,建议申请复核
  • 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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