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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我老公结婚七年了,现在有离婚的倾向,有套按揭的房子是他结婚前付的首付,结婚后办房证是夫妻共同的名字,等于是共同财产,请问如果他说房屋首付是他母亲给的钱,或者说是他与他母亲借的钱,那么他母亲有份吗?房子我会少分吗?

离婚 2017-05-10 18:0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房产首付款如是婚前个人财产支付的,首付款归一方所有,婚后还贷部分为共同财产。
    【追问】可是房证的共同共有的
  • 房子平均分割
    【追问】周娅律师你好,房子只有一套,他也不愿卖,也没钱拿给我,请问法院会怎么判呢
    【回答】要房子的补偿不要的一部分钱
  • 这个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了
    【追问】他对法院说办房证时是房商家要求要拿我的户口叫名字上去,而不是他本人想加我名字上去,他这共词成立吗?
  • 借钱只是借款,属于债务,对房屋的产权是没有份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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