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律师先生: 您好,2010年9月1号,有人叫我出五万块钱合伙开一家汽车修理厂,当时他给我出了一张条子,大致内容如下:XX汽修厂A所持股份的50%(计人民币50000元)转让给B所有,B享有和A同等的权利和义务。A指叫我投资的人,而B则指我本人。   从去年开始以来到目前为止我要求把我转为正式股东,也就是把我的名字列进合同里去,虽然A答应但一直没有去做。并且到目前为止A说此厂一直处于亏损状态,而没有合理的数据来证明。2010年12月5日左右A又找我要了两万块钱,开始说叫我投资进去,结果我害怕越陷越多,所以只是答应借给他。这之间时间A还不断的让我找钱投资进去。    我想问的是,凭这些能不能构成诈骗。还有请帮我看下A给我出的收条是否有什么不合理之处

刑事辩护 2011-06-19 15:0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