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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离婚时签订过一个离婚协议,就是孩子十八岁之后的费用父母双方均半,现在一方不同意支付,请问这个协议能作为证据到法院起诉要求强制执行吗?

离婚 2017-05-12 14:0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子女18岁以上,要求支付抚养费没有法律依据,但是你们的离婚协议是有效,对男方具有约束力。
  • 你好,法院已经判决抚养费支付相关问题的,需要按照判决履行
    【追问】父母离婚是协商签订的协议,不是法院判决,女儿十八岁之前,父亲每月支付1000元,女儿十八岁之后双方均半承担子女的教育费用,女儿由母亲抚养。之后母亲以生活费较低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父亲同意且每月按时支付。但是父亲明确表示不同意十八岁之后再继续支付任何费用,请问可以凭着离婚时双方协商的协议向法院起诉父亲要求父亲支付女儿大学期间教育费用的一半吗?
    【回答】你好,可以凭借协议要求父亲支付大学教育费用的一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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