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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2016年5月因公负伤,胳膊撕脱骨折,工伤十级,到现在公司也没有赔偿一分钱的工伤赔偿金。今年4月28号晚上下班半小时之内,在公司门口被男上司打致胳膊同一地方撕脱骨折,属于二次骨折,现在单位以打架是一种违法行为,因该行为导致的受伤,不应享有非因工负伤病假待遇,不给请病假,要求我签离职协议,如果不离职就开除我,我现在该怎么办?而且工伤的赔偿金只支付工伤就业补助金,其他的不给,请问公司这样不请病假,工伤赔偿不到位,上司打员工不管不问,我是受害者,我还要一方被开除,请问公司违反了哪些劳动法,我又该怎么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其他 2017-05-13 15:5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第二次受伤不属于工伤,但可以起诉打人者索赔。单位不支付工伤赔偿,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如果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根据工作年限索赔经济赔偿。
  • 有病假手续的,就可以请病假。可拒绝签订离职协议,单位开除的,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提起仲裁维权。
  • 建议申请劳动仲裁。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咨询。
  • 不辞职,建议向劳动局投诉。
    【追问】我如果不签离职单,公司也不批病假,不去上班就算我旷工,公司规定,旷工三天视为自离。如果我要上班就把我调到很远的郊区拖病从徐汇区到青浦区上班,如果干的活没有别人多就以我违反劳动法由找劳动仲裁仲裁我,又说要开除我,我现在也是六神无主了。怎么办啊?
    【回答】坚决不辞职,原地上班,同时向劳动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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