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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儿31岁,患有狂躁症,离家出走,盲无目的到了介休,身无分文,偷了一部手机价值2600元,派出所逮捕,案件交到检察院,后移交法院判拘役3个月,从2016年10月25日至2017年元日25曰刑满释放。在此期间作为亲属什么都不知道,一直寻找。2月3曰通过户口所在地宝鸡警方在公安网上查找,发现我儿在介休犯案,5日星期一我找到介休办案警察,又找到检察院,后又找到看守所,才得知儿子于元月25曰释放。由看守所交介休火车站派出所,由该所交由25曰太原开成都1485次车乘警送回宝鸡。至今未归,通过沿线铁路派出所查找,儿子于25晚Ⅱ时左右在候马站下车,执勤警察送出车站。我与当地派出所联系,当地电视台打寻人启事,至今未找到人。我们该怎么办?

征地补偿 2017-05-15 05:4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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