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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07年结婚,因2人性格不和长期吵架。自去年老公家的房屋拆迁后,老公又有吸食麻果得僻号 ,协议离婚要求我净身出户。我能通过法律分财产吗

离婚 2017-10-09 12:43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对方的要求不合理,你有权收集证据依法起诉离婚,主张依法多分财产。建议及时聘请律师介入案件,争取最大的权益!如需要进一步咨询或帮助,可以电话联系武汉王律师.
  • 如果是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拆迁补偿当然有份。 现你的情况描述不够全面,如需具体咨询或帮助,可与我联系面洽。以上意见供你参考!
  •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
    离婚财产分割的关键还是在于对夫妻存续期间所获得财产的认定。是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一般情况下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特殊情况有约定的,若夫妻间有关于财产协议且该协议合法有效的,则应依照协议分割;还有模糊的,则根据实践情况而定。
  •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分割共同财产 主张无过错损害赔偿,争取孩子抚养权,让对方支付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 第一、如果签订了离婚协议以后,双方没有到民政局办理登记离婚,而是到法院起诉离婚,这时候离婚协议法院是不认可的,因为有的当事人为了尽快达到离婚目的,往往在离婚协议中做了很多让步,既然没能实现其目的也就不能让其履行这份“非真实意思表示的”的协议;第二、如果男女双方依据离婚协议进行登记离婚,然后一方对离婚协议反悔的,法律有专门的规定,请看婚姻法解释(二): 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你好。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平分。有疑问需帮助可电话与我联系。
  • 如果房屋是婚后共同财产 是可以要求分割的 如果是婚前财产 你就无权要求分割 如需要进一步咨询或帮助,可以电话联系武汉姜律师.
  • 争取平分。
  • 财产是婚后取得的可以要求平均分割。需要进一步详细咨询或帮助可以直接电话联系。
  • 如果是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拆迁补偿当然有份。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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