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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公司干了六年多,现在患病了,已经治疗了六个多月,现在还需要治疗,公司要和我解除合同,公司应该怎样补偿我?有医疗补助金吗?

其他 2017-05-19 17:2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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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 2、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医疗期的权益主要表现为:(1)医疗期内,企业不能进行非过错性解除;参见《劳动合同法》第42条;(2)劳动合同未到期,但病假已超过医疗期的,企业可以进行非过错性解除,但应当履行提前30天提前通知的义务或支付代通知金,另外还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参见《劳动合同法》第46条;(3)劳动合同到期,医疗期未满的,合同期限顺延到医疗期届满为止;参见《劳动合同法》第45条等;(4)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 你好!可要求每工作一年赔偿一个月的经济赔偿金。
  • 可以要求公司赔偿6个半月工资,欢迎致电免费咨询。
  • 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可通过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
  • 你好,可以要求公司赔偿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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