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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构不成伤残,该怎么赔偿

其他 2019-09-02 23:09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1,工伤期间没有达到伤残等级,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工伤期间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的待遇应当按照负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2,可以要求公司承担自己住院期间的治疗费、医疗费以及伙食补助,看病所需要产生的交通费,在住院期间,如果有请人护理所产生的护理费。
  • 你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伤除了要求医药费疯费用外,七级伤残的工伤赔偿如下: 1、不终止合同时:可要求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十三个月的本人工资; 2、终止合同时:除了的一点外,还可以要求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六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二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
  • 您好!(1)属于发生的医疗费、康复费、辅助器具配置更换费等费用项目的,只能按实际发生金额给付,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付的,不能重复给付;若其赔付金额低于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水平的,属参保职工的,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至规定标准; (2)属于住院伙食补助费、就医交通住宿费、停工留薪期工资和护理费项目,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付的,不能重复给付;若其赔付金额低于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水平的,应当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至规定标准; (3)属于赔偿性的待遇项目,只要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对赔偿待遇项目没有作出竞合规定的,应依法按规定赔偿相应的待遇项目。交通事故导致工伤的情况下,工伤职工是可以获得双重赔偿的,医疗费是不得重复赔偿的。
  •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 赔偿相应的医药费
  • 可以要求公司承担自己住院期间的治疗费、医疗费以及伙食补助,看病所需要产生的交通费,在住院期间,如果有请人护理所产生的护理费。
  • 您好,建议与用人单位协商处理。如需更多详细法律服务可以直接来电详询或到律所面询。
  • 你好,可以赔偿医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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