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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创业的大学生,在某某 园租了一个30平米的房子,一个月房租1500,我的业务不是很好,撑不住了,我要退租(属于提前退租,未到合同期)。因为当时签合同的时候不知道该注意哪些东西,退租的时候才注意到合同内规定:我交的三个月的押金不退,还要交一个月房租的违约金,也就是说我一共需要赔付4个月的违约金,请问律师同志,这样我只能认了吗?

其他 2017-05-23 09:2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种情况合同存在明显的不公平,这个你是可以委托律师发函并且与房东进行谈判的,这个违约金的数额是不合法的。即使提前退租也仅仅是违约金的问题,而不能扣下三个月的押金。
  • 这种约定不合理,理论上你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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