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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想离婚,我父母给我的嫁妆包括家电大约3万元,(在登记结婚后举行结婚仪式前买的,发票在我这里,发票上未注明购买人姓名),是我的个人财产吗?我能在向法院起诉离婚前先拿回我的嫁妆吗?

离婚 2009-03-13 23:05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按照登记结婚的时间看就要分析;1、父母买这些东西是在婚后,2、没有明确说就是给你个人的。但是从传统的观点看就是嫁妆。你这个问题与众不同,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法官裁量了。如果你父母是用男方给的彩礼钱买的,就要不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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