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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婆在外面偷偷做小姐,我接受不了,跟我老婆说了离婚,现在我打电话也不接,可能拉黑名单,信息也不回,打电话给她父母说叫我心放宽点,要离婚可以,叫我去法院起诉离婚,我有一个男孩,七岁!我岳母说孩子归她抚养一分钱不要我出!她家条件比我家好!我在工厂上班,一月只有三干元一月左右!请问孩子归我抚养的希望大吗?哦!我老婆有精神病,前些时候还在住院!

其他 2020-05-12 16:5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夫妻双方离婚时可以让双方通过协议的方式进行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议约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一般情况下会考虑双方的经济情况以及其他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因素。如果夫妻双方不能够就子女归属达成协议的,可以通过起诉离婚来由法院判决。
  •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 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只要属于双方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那么在双方离婚时,就有权利平均分割。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一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委托律师代理,胜算大
  • 可以协商。
    【追问】怎么协商啊!我和我岳母见面就吵
    【回答】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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