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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子撞了人后,对方已经出院,一直不去结案说要养好之类的我该怎么办问题详情:碰了一个老头,右腿骨折,现在已经好了,出院了,在医院旁边租了一套房子住,又说右脚的大脚趾头不能动,我的全责,医药费我全付了,出院了一直拖着不愿意结案。该怎么办?我该怎么才能去保险处报销我出的医药费。

其他 2017-11-10 09: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以及具体伤情进行赔偿。我需要知道一些具体情况及案件的关键信息,为您提供免费的法律指导,由于法律案件涉及个人隐私不易在网上公开,建议您来电免费咨询详细说明情况,这边会根据情况帮助您妥善处理,避免您造成更大的损失。 看到您的问题时间较晚,没有及时回复您的咨询,敬请谅解。
  •   生育保险报销范围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二、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三、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四、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五、计划生育手术费,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   一、时间:生育后1个月内上报报销资料,3个月左右进行报销报销;  二、节育手术费用(产生后及时送交相关票据和证明进行报销);  三、生育报销需要的资料:  1、填写《西安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申请表》;  2、生育费用发票—原件;  3、住院病案首页(复印件);  4、长期医嘱单(复印件);  5、临时医嘱单(复印件);  6、住院花费一日清单(复印件);  7、病历:初诊记录(复印件)、复诊记录(复印件)、分娩记录摘要(复印件)、有医师签名单页(复印件);  8、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9、结婚证(复印件);  10、诊断证明书存根(复印件);  11、生殖健康服务册首页(复印件)----准生证;  12、出生证(复印件);  附:  1、男职工配偶享受的,提供配偶身份证复印件和属未参加生育保险的非城镇职工证明;  2、填报资料均需附上诊断证明(上环、取环、人流、宫外孕);  3、宫外孕还需附上门诊病历本(原件);  4、因急诊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分娩、施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的,还须提供急诊诊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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