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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一起合租,因为说话嘴上发生冲突,对方首先动手及对方朋友一起打我,我当时手上正出持有一只笔,然后还击插伤对方耳朵,然后出血,对方报案,派出所收取双方身份证,然后要求双方去医院处理完, 当天晚上,我替对方支付医药费,正规大医院急诊科处理完后,(是属于外伤)其中对方手受伤在医院照片了(因对方打我不小心受伤),没住院,对方受伤人员就一位,我没处理伤势,然后去派出所领回身份证,派出所当时调节,要求双方和解算了,双方同意,于是归还双方身份证, 然而后期对方要求我再赔赏一千元的损失,我不同意,让他去起诉我,于是,对方给我提出三个要求如下(对方给我三天的考虑时间)。一:走法律途径打官司,要求赔赏其一切损失(做伤残鉴定,误工费等等)二:赔赏一千元私了 三:让我出血,他大不了支付几千元钱。 请问我需要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争议解决 2011-06-22 18:3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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