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单位有一门卫,在门房内突发疾病死亡,家属要求赔偿,合理吗,如果合理,应该从那些方面赔偿?

仲裁 2009-03-17 08: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属于工伤,可按工伤标准进行赔偿。
  • 合理,符合法律规定,如需帮助,可以联系。
  • 家属要求赔偿合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⑴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你所说的情形正好符合该规定,家属可要求单位按工亡给予赔偿,单位若不予赔偿,可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具体的赔偿项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达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