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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有人打电话给我,说我是不是某某的朋友,但是哪个人我不认识,却留了我的电话在贷款人处。打电话来问我要人,我都不认识她,怎么办?我是做生意的,说在某月份和我打电话很多,硬要说我认识她,还要叫我来还钱。我去派出所备案可好?

刑事辩护 2017-12-12 02:52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如果是民间贷款的话,应当符合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即民间借贷中,双方可以约定贷款的利率,但是不能超过百分之三十六。双方如果就借贷发生争议可以诉诸法院。法院对于利率超过百分之三十六的部分不予以保护,如果双方有约定,在百分之二十四到百分之三十六之间的部分可以支持给付。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很有可能是诈骗电话
  • 您好,建议确认信息的真伪,若信息不对请及时报警处理。如需更多详细法律服务可以直接来电详询或到律所面询。
  • 很有可能是诈骗电话。可报警或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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