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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42岁带一5岁女孩再婚跟男方姓,因我小孩的父亲死了。男方52岁离婚没小孩。当时没结婚时他说把我女儿当自己亲生的,结果结婚他即不给我们钱,只提供我一餐伙食,对我们又不好,我们才结婚两年,我希望他提出离婚,如果提出来,我有权向男方提出小孩抚养费嘛!谢谢!

离婚 2017-05-24 21:2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没有权利要求他支付小孩的抚养费。
    【追问】为什么?当时他又要接受,现在又不负责任。这不是害人嘛,我本人都没关系,但我小孩谁来负责,特别是又跟他姓。这世界还有什么公平。
    【回答】小孩不是他亲生的,他没有这个义务,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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