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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租了一个商铺,交了一年租金,但是一直没有交门面给我,拖了半年了,能退租金吗,合同也没有具体写交铺时间,只是说什么时候交铺再算租金,原来说3月底交,没交,又说五月底交,现在还没动静,要是交不了能要求退租金吗,要是他们坚持不退我们又能找什么部门解决,工商局管这个吗,

其他 2018-11-13 00:54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1、租期到期后没续期,承租人继续居住,出租人未提出异议的,双方之间形成不定期租赁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2、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3、所以你可以要回半个月的房租和押金。
  • 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五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可见,6个月以上的定期租赁为要式
    不定期租赁为非要式
  • 如果有纠纷可以去工商行政部门或者投诉解决。具体到合同上,如果不有写交付时间,个人认为应当在合理的时间内交付。
  • 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要求赔偿
  • 您好,建议您拿上合同来所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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