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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夫妻一方将自己名下房屋产权赠予另一方,但在公证处立公证“若出现离婚等需财产分割的情况,该套房仍属于夫妻双方共有,双方各占百分之五十的份额”这种情况下,若离婚,该房屋产权还属于二人的共同财产,双方各百分之五十吗?

离婚 2017-05-25 17:4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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