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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的车辆在今年2月份出了交通事故,交警判定我是70%的责任,我在平安保险交付的是车辆全险,车祸事件在保险期内,本人的车辆送到4s店修复后,本人给4s店交付7700元后(有票据)),将车提走,可是我投车辆全险的平安保险公司,只付给了我3700元,对吗?到今天已经3个多月了,本人与本人投保公司多次沟通没有结果果,且对方受损车辆也早已修好提走,请问我该如何要到其余的4000元钱?期盼您的回复,谢您,弱者。

其他 2017-05-26 15: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起诉处理,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 你好,可以搜集证据诉讼解决。
  • 具体看下保险合同约定,一般会约定出现事故需保险公司人员一起去指定4s店修理,禁止私自修理。希望我的解答对你有所帮助,如需具体详细咨询可以到律所咨询,也可以加微信,微信好就是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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