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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成本管理人员,公司内部审计认为我管理期间签订的一个施工合同金额有问题,按过程中的会议纪要约定是已施工完成的部分签订合同,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因施工单位已进场了部分的施工材料,我们合同范围是按已完成签订,但实际上确实是有未施工的项目,后来因为项目方案调整,后续方案变化较大,原有方案继续施工已无实际意义,就一直未让施工单位进行施工,现在审计处罚的依据就是合同范围与实际施工不符(我们认为目前该项目没有进行竣工验收和工程结算,风险可控),属于责任事故,现在要与我解除劳动合同和罚款的处罚,我已经进行了内部申诉但没有改变结果。审计表示要从重处罚,我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我能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公司给我经常赔偿吗?我已经入职将满3年。

其他 2017-06-01 14:4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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