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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正常直行,正面没有撞到伤者,后轮挂着伤者脚部,当时我没有发现开车走了,之后交警打电话告诉我行车挂到伤者了,之后我去看望伤者,只是轻微脚步擦伤没有骨折,伤者说我肇事逃逸并动手打我,将我照成脑震荡和脑部有淤血,我也住院治疗,请问这种情况算不算肇事逃逸,该如何处置?

其他 2017-05-31 13:3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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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交通肇事逃逸,法律上是有严格的认定条件的,首先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是事故后果需要达到构成交通肇事罪的程度,如果造成的事故情节轻微、无人员伤亡、负次要或者次要以下责任、无重大财产损失的,是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不构成交通肇事罪那就不能被认定具有“肇事后逃逸”情形。其次,肇事逃逸的主观目的必须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如果肇事方没有此目的,也是不能认定具有“肇事逃逸情节的”。当然,何为“逃避法律责任”,表现上有多种形式,法律上也有多种认定,具体认定需要结合案情和证据才能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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