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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长期耕种的河滩地是1966年人工挖的汝河分洪道,且是占用了我村的可耕地,当时没给任何补偿,之后河滩地我们一直耕种着,承包责任制后,河滩地又分给了各户,至今我一至耕种着,现在市政府修路占用此地,该给我们补偿吗,县里说没有补偿,请问我能得到补偿吗?怎么维权?

其他 2017-06-01 10:5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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