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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在1984年在本县信用合社入股当时人民币5元作为股东之一,有当时信用时合作社盖有公章的《社员股金证》,也有入股时收款人的私人印鉴。 股金证上明确规定了社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社员权利: 1、有向本社存款和借款之权; 2、有选举和被选举之权; 3、有对本社业务、财务、组织等工作讨论、批评、建议之权; 4、有享受本社股金分红之权; 二、社员义务 1、交纳入社费和股金; 2、遵守社章、执行本社决议; 3、遵守信用、保护本社资财; 4、宣传社务、发展新社员。 想了解的问题: 1、1984年的《县信用合作社社员股金证》到现在是否有效? 2、虽然当时只投入股金当时人民币5元,但27年间这笔股金一直没有抽取,是否享受股金分红的权利? 3、如果享受股金分红,从1984到2011年,这27年分红如何计算?谢谢!

银行 2011-06-23 14:3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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