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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厂里做了三年多了,今年4月15日我就提出辞职,并且交了辞职报告,辞到5月31日,现在5月份已过去,我就没有上班了,然后提出结算工资,但是厂里领导就以没有招到人和故意不批的理由拒绝我,否则算我辞急工要扣我百分之二十的工资收入,像这种情况我可以要回我的全部工资吗?

其他 2017-06-02 16:4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可以要回全部工资。
    【追问】公司不给非要扣我工资怎么办?
    【回答】到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 收集书面通知辞职的证据即可,如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随时可要求辞职。如果签订,在试用期内,提前3天书面通知辞职;过了试用期或没有试用期,则提前30天书面辞职。到期后可依法辞职并要求支付全额工资。 劳动合同到期,如果劳动者自己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则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责任,也无法要求领取失业保险金。如果是单位不愿意续签或续签的工资、福利待遇等低于原来合同,则单位应当承担支付经济补偿的责任,并可要求领取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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