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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于17年2月15号被人在车站打了,腰上多处软组织挫伤,(无外伤),就在住院第三天精神失常,转院到精神科治疗,当时派出所把打人者拘留了五天,到现在医药费找不到人赔付,派出所叫了司法援助给我,可是司法援助说,只管在中医院的住院费两千多元,精神医院的费用他们不管,因为精神科就花了八千多,精神科医院医生说我是“应急相关障碍”,司法援助中心的人说,那个打人会打成精神病呢,可是,我当时真的神经恍惚,住了快两个月院,现在还在吃药,我现在心里还有恐惧感,老想哭……一想到无缘无故被人打了,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我的错,花了一万多块钱的医药费也找不到人赔付,我就想死了算了,请问郑律师,我该怎么办,(关键是打我的那个人是我的车挂靠的公司请的人,事出之后公司走关系,派出所就定性为乘客打人,公司请人在车与驾驶员站闹事八天了,那天该我应班装客,由于发生纠纷,我拿手机录像,)

刑事辩护 2017-06-02 14:0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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