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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驾驶的小车行驶在常德大道,在进入辅道路口时,看见对面逆行的电动车后,刹住车,但还是被对方撞上,对方摔倒,本人车多处刮掉漆,前挡风玻璃刮花,因本人是全保,我报警并报保险后,将受伤者送入第一人民医院进行检查治疗,一切正常,对方要求留观,本人交了三天留观的费用后,对方还要求进行治疗,并且态度不好,我咨询保险公司后,他告诉我如果是对方负主要责任,到时车辆维修他只负责我责任部分费用,其余归对方出,医院治疗费也只能报80%,到时我如果找对方要车辆维修的钱(定损大概3500元),他肯定不会给我,所以我决定不给对方付医疗费了,要他自己出,等责任划分出来后,我该给多少我都给他,他该付给我的我也扣出来,这样处理可以吗?

其他 2017-06-04 06:2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没问题,等交警定责后才协商赔偿的事,根据责任划分确定赔偿数额
    【追问】如果是她的主要责任,保险公司只陪我责任部分,医疗费也只报80%,她会给我赔钱吗?,那我不是亏大了,我要怎么处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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