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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女儿今年6岁半,六一的时候在学校玩耍被别的小朋友撞倒,造成右手手肘骨折,在医院还下了两根钢针,现在在医院的一切费用都是学校出的,。我想问下我们可以像幼儿园索要赔偿吗。具体可以要多少。我们是河南省巩义市的?希望哪位律师可以为我解答一下。谢谢啦

其他 2017-06-05 15:2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起诉要求赔偿。希望我的回答能让你满意。
  •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要求赔偿
  • 你好,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赔偿计算方法,10级伤残如果是城市户口的可能有一万元左右的赔偿,如果是农村,则可能有三、五千元的赔偿。精神损害赔偿没有严重后果的法院不能支持赔偿。住院期间的补课费没有规定,但可以考虑行当请求。 具体的赔偿责任人应具体分析; 背人活动显然是危险活动,如果学校或老师发现了而没有制止,则学校有责任;反之则没有。 参与这危险活动的双方各有相应的责任。即王和这受伤的孩子都有一定的责任。 李的行为虽属本能,但也属于过失。也有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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