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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问一下,我在2015年中下旬,通过某房地产业务员和他们经济的介绍,到北京市十里河附近的一家房地产公司购买回迁安置房,说是要求有北京市城八区的户口并且不限购,名下也没有保障性住房的情况下,交全款可以购买分钟寺的回迁安置房,我当时交钱了也和房地产公司签了合同,现在两年过去了也没有手续,房子也下不来,跟他们公司的员工沟通现在说开发商出问题了要等到19年才能交房,而且要改合同,说改成无限期等待的合同,或者如果不买了可以给我们退钱并且按照合同上的违约赔付我们百分之十的违约金但是合同是一年交房现在都两年多了,还有一个选项是换到豆各庄的安置房但是需要加钱,现在那个房地产公司也改名字了,改成了一个什么投资公司,我们现在想要房子,但是加钱又超出了我们的能力,请问如果我跟这个公司打官司,能赢么,我能够要求一套房产么,还是要求赔偿更多的违约金,而且现在的那个公司说是已经没有了,我是不是只能告这个公司的法人,我可不可以连之前承诺我的业务经理,和给我解决的人一起告上法庭!!!

其他 2017-06-06 14:1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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