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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协议离婚时,九岁多的孩子由前夫抚养,孩子现十一岁了,一直在跟我生活,不愿意再回那边,我想要回孩子的抚养权,能胜诉吗

离婚 2017-06-07 06:20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相关的民事活动。父母离婚时,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应当听取孩子的意见。而在离婚时不满十周岁,过了几年,超过十周岁后,如果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就可以申请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根据《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您如果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可以起诉,对方现在什么态度?
  • 你好,一般孩子超过两岁,主要看哪方更有利于孩子成长
  • 可以争取,但是需要证明对方不利带孩子的证据
  • 你好,你想要或者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的话,可以与对方协商,若是对方不同意,可以就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进行起诉处理。因为孩子跟你比较多,所以你争取抚养权的机会挺大的。具体情况欢迎来电咨询,将免费为您解答
  • 你好,建议先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
  • 你想要或者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的话,可以与对方协商,若是对方不同意,可以就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进行起诉处理,当然你的证明你更有利于孩子的抚养,比如你的经济收入、你的生活环境、文化程度、甚至你的生活习惯都比对方有优势。另外,2岁以下的孩子,法院更偏向于判给女方,因为孩子此时更依赖于母亲。10岁以上的孩子,还需要看孩子的跟随意愿。总之法院判决孩子归谁抚养的问题上坚持的是有利于偶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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