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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车辆和骑自行车人发生碰撞,行人受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我主责,对方次责。行人住院和后期康复共花3.6万元左右。我在对方住院期间垫付8千元。我的车辆三责保的50万。现在保险公司以住院费用(约3.3万)中扣除按医保报销的剩余9千多元我应承担其中百分之七十计六千五百多,只退还我一千四百多元。请问保险公司处理正确吗?

其他 2017-06-06 21:3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保险公司的处理并不正确,保险合同并没有约定非医保药他们不报销,商业险就是较强险以外的部分由商业险承担,保险公司自己不想赔就忽悠车主让车主赔非医保药,这是不对的
    【追问】请问这九千多元都是由保险公司支付,是吗?后续处理程序应怎样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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