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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安徽的。我是辽宁的,我们已经分居两年了现在我想起诉他离婚,在我所在地可以吗

离婚 2017-06-22 12:35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你好,1、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但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6、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7、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8、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需要到被告经常居住地或被告户口所在地起诉离婚。
  • 你好,一般情况下在被告所在地
  • 需要到被告住所地起诉离婚
  • 你好:需要到被告经常居住地或者被告户口所在地起诉离婚
  • 需要到被告经常居住地或被告户口所在地起诉离婚。 .......
  • 一般不可以,需要到被告经常居住地或被告户口所在地起诉离婚。 。
  • 你好,需要在被告的经常居住地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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